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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居县制发首份督促监护令 引导犯错少年回归正途
时间 : 2022-04-24 13:55:40   来源 : 台州日报

日,仙居县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制发本县首份《督促监护令》,并联合县妇联、县关工委召开“附条件不起诉+督促监护令”宣告会。

去年9月,16周岁的小明(化名)以打暑假工为由在外租住,结识了一帮所谓的“社会上的朋友”。在“朋友”的召集下,小明参加了某商场旁的斗殴。案发后,小明主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,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。综合全案及小明的个人情况,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。

仙居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的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,小明父母已离异多年,小明判由母亲抚养。但因母亲长期在外经商,小明一直由祖父母实际照顾。母子之间缺少沟通,母亲对小明缺乏了解,在日常的家庭教育中存在监护不全面、不到位等问题。针对母亲对小明的监护缺失情况,4月15日,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小明母亲制发《督促监护令》,督促其重视家庭教育,履行监护职责,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,回归正途。

宣告会后,检察官向小明母亲详细解释了督促监护令制发依据、监护令的强制以及如何开展家庭教育等问题,并对小明母亲前期怠于管理小明的行为予以批评。

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,小明母亲认为确实存在对小明的监管缺位问题,表示接下来要依照督促监护令的要求,增进与孩子的沟通,尽到一个监护人的责任。

为提高家庭教育的质效,仙居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、县关工委及小明的法律援助律师,与小明及其家长进行了座谈,指导小明母亲从思想上重视家庭教育的重要,在行动中切实转变家庭教育的方式。

接下来,仙居县检察院等多部门将成立帮教考察小组,对小明母亲开展为期五个月的监督考察。

(记者张光剑 通讯员张文秀)

标签: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 家庭教育 监护缺失 法律援助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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